GBZ 2.1—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

2022-11-25

国家卫健委网站正式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:化学有害因素》,编号和名称如下:

GBZ 2.1—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:化学有害因素(代替GBZ 2.1—2007)

 该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,GBZ 2.1—2007同时废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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